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IV类水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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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922001G01 |
招标内容: | |
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IV类水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已由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IV类水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州行审审字【2023】 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和财政资金共同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IV类水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2.1.2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3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2.1.4建设内容及规模: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IV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改造建、构筑物主要包括:现有细格栅更换为阶梯式网板格栅,增加配套冲洗设备;现有澄清池改造为事故池;现有后置A/0池更换内回流泵,增加电动葫芦及检修走道板,池内增加隔墙,后置缺氧池增加潜水搅拌器;现有絮凝沉淀池增加放空设施;脱水机房拆除并更换板框压滤机及配套设备;现有接触消毒池改造为紫外消毒池;现有加氯加药间扩建一垮作为出水在线监测房。新建建、构筑物主要包括:二沉池2座,配水及污泥回流井、二次提升泵站、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池、液氧站、臭氧设备间、加药间、变配电室及进水在线监测房各1座。以上内容具体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为准。2.1.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和财政资金共同筹集解决。2.1.6计划工期: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2025年10月31日前工程完工。2.1.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2.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9 00:00至2024-10-3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或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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