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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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922001G02 |
招标内容: | |
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州行审审字【20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和财政资金共同筹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2.1.2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3 项目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2.1.4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和财政资金共同筹集。2.1.5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改造建、构筑物主要包括:现有细格栅更换为阶梯式网板格栅,增加配套冲洗设备;现有澄清池改造为事故池;现有后置A/0池更换内回流泵,增加电动葫芦及检修走道板,池内增加隔墙,后置缺氧池增加潜水搅拌器;现有絮凝沉淀池增加放空设施;脱水机房拆除并更换板框压滤机及配套设备;现有接触消毒池改造为紫外消毒池;现有加氯加药间扩建一垮作为出水在线监测房。新建建、构筑物主要包括:二沉池2座,配水及污泥回流井、二次提升泵站、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池、液氧站、臭氧设备间、加药间、变配电室及进水在线监测房各1座。以上内容具体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为准。2.1.6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结束。2.1.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现行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监理单位对承担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2.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4 00:00至2024-10-29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或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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