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水厂起重设备年审服务
竞价采购公告
我公司【水厂起重设备年审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水厂起重设备年审服务】
1.2采购项目概况:我司现有6台起重机需办理年审服务,分别是一水厂取水泵房1台(通用桥式起重机QD5-6.04 A5);普安水厂5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LX5-3.9A3(1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LX5-6A3(2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LX10-8A3(1台)、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10t-25.3mA3(1台)。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特种设备起重机按照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完成现场检验,并出具定期检验报告以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2.2服务期限:一水厂起重设备在2025年2月内完成前期检验;普安水厂起重设备在2025年3月内完成所有年审服务。
2.3服务地点:【宜宾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5本项目控制价为:¥2200.00元/台(大写:贰仟贰佰元每台),报价高于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为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约授权经销商授权证书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无】
3.1.5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求:【无】
3.1.6其他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 竞价
4.1竞价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R要求递交,金额为:¥100.00元,大写:壹佰元整。
交款方式:转帐(通过供应商的基本帐户,并以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收款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宜宾长江路支行
银行帐号:2314 5052 0902 2102 569
跨行转帐有到账延迟可能,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竞价保证金,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转帐时请在转帐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竞价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 2025 年02月27日15:00前及时将竞价保证金交纳到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并将转帐凭证复印件装订在竞价文件内。未提交竞价保证金证明的,视为不响应竞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逾期交纳竞价保证金,作无效响应处理。
4.2竞价方式
4.2.1竞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2月28日15时00分】。
4.2.2竞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2.3递交地点为: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路源街1号)。竞价文件开启与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竞价文件递交地点。
4.2.4报价有效期:30个日历天,从竞价开始时间计算。
4.3竞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4.3.1竞价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4.3.2供应商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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