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厂行车及台下处理管用养修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热轧厂行车及台下处理管用养修业务项目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
2.2项目规模:预计投资13340472元/年(不含税) 。
2.3服务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1)1780产线1#至31#行车操作(15#和31#半龙门吊除外),行车设备(配合行车年检及探伤)及附属设备(所有行车空调除外)、行车电气系统控制:调压装置、变频装置(更换整套新品除外)、防撞装置、超载装置、PLC控制装置,大车轨道栏杆、大车轨道修复(更换轨道除外)、行车滑触线、行车监控系统点检及维修等设备管理工作。2)1780产线1#--49#电动葫芦点检、维修;3)1780产线所有行车吊夹具点检、维修(不含返专业厂家维修);4)1780产线行车所有备品备件采购及资材、备件备修管理(板坯库电动夹钳钳口和钢卷库电动夹钳电机备件由甲供);5)1780产线台下处理相关业务。6)热轧厂1150产线区域内备件转运和钢卷吊运行车操作作业,行车设备每月两次一级点检、试运行,行车安全装置、联锁装置等易损件维修,配合行车年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任务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且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 B 级或B级以上。
6、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
7、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与钢铁企业行车类生产协作管用养修业务相关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8、投标人须承诺:
1)所有协作业务由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实施,涉及到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涉及到特种作业须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投标人应承担项目的总体安全责任。
2)投标人提供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预估量88人,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少于预估量88个。(具体要求详见任务需求书)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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